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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聞北港區的蔡岳儒議員針對臺糖企圖拆除「北港糖廠」,而希望將它申列為文化景觀,本人認為事件相當可喜可賀之事。夜裡花很多時間寫那些留言,單純希望雲林縣的北港鎮,所扮演的角色,是一個舊稱『笨港』,一個可被視為『雲林的─京都』的地方。


 


 


        畢竟在過去二次戰後,黨國體制的摧殘之下,苟延殘喘至今的可說所剩無幾。然而從二次戰後長久以往的黨國體制操控之下,許多北港鎮中山路街面的開店店家也好,或是攤販也罷,其實有相當多根本不是北港,甚至雲林縣籍的在地人;於是乎衍生出甚囂嚴重的『路霸問題』;不但如此,曾經在民國九十五年(2006)本人外地友人到北港朝天宮拜拜、參觀旅遊,在街區尋找老建築拍照之時,竟然還有在地人附和當地店家說辭;認為說『我們北港,只要有ㄧ間朝天宮,就可以賺三個月吃ㄧ年了。您這些少年仔是懂個什麼笅,保留啥笅古蹟,根本就是在妨害發展。』


 


 


        這就如同有人在議員的臉書留言說『不懂為什麼.這種古蹟的保存~卻是要由一個人決定…也不考慮後果!!~』言下之意,似乎覺得大樓蓋越多越好。但從民國七零年代至今,歷經二十多年。大家所看到的北港鎮的市容又是如何?總戶及人口數是增加還是減少呢?答案是否定的,整體北港鎮每年皆會統計總戶籍人口數,但竟然比清末光緒年間來得少,那不覺令人可嗎?每論及此,北港當地中老年人總會一副很不屑的模樣說道:『沒法度阿,阿咱這就沒工廠,沒就業機會啊!』但是問題的癥結真的是如此嗎?


 


 


        北港鎮現在實住人口數又有多少呢?今天會導致這樣,當年決定要將北港糖廠於千禧年的第一天關廠停工,也就是此次導致蔡英文競選新北市時期之際,胡亂發言的吳乃仁,難道都不必負任何一私一毫的責任嗎?


 


 


        而這些關於北港糖廠廠房、宿舍區、公園等相關附屬建物全區保存,所應該思考的,並不是說可以收多少門票!而是可以替北港鎮,再於北港朝天宮的香客之外,帶來多少觀光客,以促進地方的周邊經濟效益。絕對不是採取操短線的方式,將土地賣掉,或是將北港糖廠開腸破肚,筆直的劃一條道路將廠區切成兩半;或是蓋ㄧ大堆大樓,便意味著地方會繁榮發展。此一將百年北港糖廠工場廠區和宿舍區、大眾公園、辦公區等一分為二的計畫,便是所謂英明偉大的雲林縣政府在今年初的時候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時候所劃定的。當時後臺灣主要三大報的地方版皆有刊載,一味得以為說中國醫藥大學會來,以為說附屬醫院有土地足以擴增,而附近的農地對地便可以因此成為都市計畫內的建地,這難道縣府方面不須說清楚講明白嗎?


 


 


        更何況,北港地區的開發歷史進程,不比所謂的臺南府成差,究竟今天是誰導致如今的下場,歷史終將記上ㄧ筆。曾經對於雲林縣民國四、五、六零年代的人們來說,大家都曉得有做『北港兒童樂園』,然而它原先在日治時期便興建存在,屬於今日臺南大學(原『國立臺南師範學院』),日治時期為『台南州高等師範學校附屬幼稚園』的財產,但戰後卻遭移撥雲林縣政府之後,於民國七零年代末將它拆除賣地建屋,當時說得冠冕堂皇會帶動發展,然而,如今呢!但竟然有北港鎮在地長期自稱所謂文史工作者的人仕,其實說穿了只是到處破壞古蹟,以利於自己蒐集古董的東西嗆說『北港喔,哼……,是要怎樣和人家臺南市;是在提爛鳥比雞腿。』


 


    


        至於蔡議員您在此臉書上說到『2010123日 正式提報北港糖廠為『文化景觀』,若雲林縣政府未來通過北港糖廠為『文化景觀』,那麼台糖對於相關文化資產將不能說拆就拆了!希望可以順利通過才好!』


 


    


        基本上根據第四次新修訂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暨施行細則》,『文化景觀』這樣一個概念性的辭彙,在人家歐美國家,乃至於日、韓等國,甚至於被我們戲謔、瞧不起,認為人家落後的東南亞國家以及中國,都是受到法定地位保障的。但是反觀我們自己,唯獨在台灣,後來雖然又增列了『歷史建築』和『文化景觀』這兩個項目,不過卻無法像國定、縣市定、直轄市定等古蹟一般,受到法律相關條文地位的嚴格保障。


 


 


        以目前雲林縣境內來說,第一個被列為文化景觀的為斗六糖廠原先附屬建築,因為斗六糖廠在停工之後沒多久,相關器械便遭到拆除,賤賣到越南,至今人家在越南還繼續在製糖運作使用。至於虎尾糖廠,原先在2006年雲林縣政府會同台糖總公司和虎尾糖廠相關部會,以及文化資產審查委員實地會勘之後,原先公文已然寄發訂定『虎尾糖廠』及周邊宿舍區、市場、公園、鐵橋等為文化景觀;然而當時適巧遇到選舉,最後縣府文化局竟未加以公告在雲林縣文化處有關文化資產當中的『文化景觀』項目。也就是說,文化景觀和歷史建築的約束力是薄弱的,基本上以外縣市來說,除了將某依區域列為文化景觀之外,必須在進ㄧ步針對內部相關重要文物、古蹟、建築等,另行指定為古蹟,才算是完善的程序。


 


 


        另外上述有提及如虎尾糖廠在民國九十五年(2006)當時通過文化景觀的審查與訂定,但是別忘了一點,所有法律條文的約束力之起始,若文化局沒有將它公告在文化局網站上,就以此次蔡議員您所意欲爭取將『北港糖廠』列為文化景觀這件事來說,最終倘若文化局文資課未進ㄧ步加以公告;那表示,所有的ㄧ切都是虛無飄渺的,叫作『攏系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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