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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用之為用,是為大用。」原先此處原屬於臺糖「北港糖廠」所管轄的「椬梧農場」,主要是做為種植甘蔗的產地,倘若您我是雲林縣民,或是隔鄰的嘉義縣民應該對於民國75年(1986)「韋恩颱風」不陌生吧!

 

      基本而言,「椬梧農場」的劃設,其實是日治時期總督府為了保障日本或臺灣的資本家所投資設立的製糖會社工廠,能夠穩定的取得榨糖甘蔗的來源,最初在當今北港,由當時東洋製糖株式會社,為了興建製糖工場後,所劃定「責任原料區採集區」。

 

    1904年當時,臺灣總督府臺灣堡圖(縮尺二萬五分之一),清楚得以見到,該處根本是沼澤汪洋,僅有現今台15線以東有零星聚落分布;當然,這也和「道光25年(1845)台灣西部沿海一場嚴重暴潮海嘯有關,甚至使得許多人在該場海嘯之中罹難;這也就是後來口湖鄉境內有「萬善同歸」、「戰水英雄」的緣故,也是為何有至今農曆六月初6、7、8「道教科儀」之中相當重要的「牽水狀」祭典的存在。

 

      臺糖「椬梧農場」當今大家總是一再天下文章資大抄,以訛傳訛的流傳說道「主要是當地農、漁民,經年累月超抽地下水所導致地層下陷」;但事實上,就「現象學」來說,看起來好像應當就是如此對吧,不過追根究柢呢。事實主因與其說是地層下陷,為何絕口不提臺灣西部海岸屬於「沉水海岸」地形,也就是說倘若臺灣地體的演變,沒有「蓬萊造山運動」所引發大小不一的地震,致使像是玉山等高海拔山區的嚴重崩塌。

 

       另一方面,若是沒有西部各大小河川不斷地從上游搬運砂石,產生龐大的輸砂量;也就是說,倘若沒有三個月的梅雨季、三個月的颱風季,將山區因為地震碎裂的砂石,不斷的搬運、碰撞、衝擊,歷經河川上中下游不同區段,最後在河川山稜緩坡處產生沖積臺地或是氾濫平原,使得原先西部海灣一一淤塞成新的海埔地。

 

       那麼就更別說,再更早的明清之際,隨著陸續渡海拓墾的漢人社會對於「人定勝天」的迷思所導致,加上當初臺灣總督府為了劃定甘蔗原料採集區之外,其實更重要的是,在當今下湖口、鵝尾墩一帶,於1905年設有「海關稅務渡口」。

   

      關於這點,如今我們都能夠經由調閱早期「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之中不難發現;曾經記載有關「斗六廳下湖口支廳鵝尾墩警察官吏派出所興建」相關設計圖說與文字說明可見一斑。

 

       至於所謂的發揮功用,今天很多並不是鄉公所不想做,問題關鍵出在口湖鄉代會呢?另外還有海線的立委和北港區的議員呢?除此之外,更想知道的是,為何臺南市南區長久以降即使距離中西區頗近,依舊一直被認為相當偏鄙之地的「鯤鯓湖」就算雲林縣人根本沒聽過的話,那麼總該有聽過「秋茂園」吧。何以在荒廢近幾年之後,中央和地方政府,行政與民意機關同心協力,讓該地區得以重生。且在不對環境生態產生嚴重干擾的前提之下,制定《漁船汕筏條例》予以推廣之外,更進一步引進觀光遊艇,讓所在水域的「生態觀光」得以發揮極致。

 

      那麼,問題來了,過去的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一年預算經費龐大,卻對於雲林視若無睹,還好如今的雲管處處長也已經換人,真正口湖鄉需要的不是什麼抄襲、拷貝,彷彿像是東施效顰ㄧ般,簡直不倫不類的「水晶教堂」或是「高跟鞋教堂」,那種一點一滴絲毫無法和當地民眾土地的生活記憶相連結,更別說在展現當地的文化精神與內涵的東西。

 

    那麼筆者不禁要質疑道,試問口湖鄉境內的「蚵寮聚落」開發歷史可說相當悠久,尤其聚落內的信仰中心「順天宮」該間廟宇,最早系興建於清領時期乾隆三年(1738),主祀神以「池府王爺」為主。然而當地民眾,竟然嫌它老舊,卻忽略了間廟宇當初翻修之際,是有許多知名木雕、石雕、彩繪、剪黏等各方面的匠師所合力完成的。試問當地長里者的人們有把它當作西濱沿海的另一顆明珠嗎?還是僅只想要像隔壁某些鄉鎮打掉改建呢。是否有見到那些新不如舊,光是裝飾戲文雜亂無章不打緊,甚至錯誤百出的「張飛打岳飛」、「貂蟬奔月」、「破肛救友」;或者是外觀屋頂到處都是「古城會」、「古城聘舜」的荒謬。

 

       至少對於當今口湖鄉境內的蚵寮聚落「順天宮」尚且還是老作品,未見荒腔走板太過於嚴重者。然而還是說那些最精采水車堵的廟內交趾燒陶,只因為遭煙燻黑,所以想棄如鄙屣。那麼更可以從傳統聚落名稱「蚵寮」一辭,不難想見當時的繁華與養蚵產業的勝景;即使到了當今,該處烏魚產業、鰻魚產業、扁魚產業,應該可以說是臺灣全國最主要的地方。

  

       試想,這倘若是如同雲林縣沿海村落或是山區聚落,年輕的青壯人口外流,僅剩下老年人和小孩,甚至於逐漸得小孩也越來越少的「少子化」狀況之下,就像如同中國人口外流的村落,俗稱「極限界」,抑或是像日本所描述有些聚落面臨到的「限界極落」現象。

 

       那麼,試想倘若一個地方的文化資產都不加以維護保存,又憑什麼希望一個聚落有亮眼的產業存在,又要如何讓年輕青壯人口願意承擔得起所謂的文化、產業各方面的傳承。更嚴謹地說,其實當今雲林二十鄉鎮市,許多對於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破壞,並非當今18~45歲這個年齡層,反而是戰後嬰兒潮的那一批。

 

       然後呢,「產業文化」因為工業所導致其他周邊鄉鎮水域、空氣的污染,於是因為一再的偏重財團導致遭到嚴重瓦解。反觀口湖鄉這樣的傳統類型的產業文化,倘若是在中、日、韓等國,乃至於東南亞各國,早已被視為猶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所認定的人類文化遺產、自然文化襲產,與複合型文化遺產等。

 

       也就是說,當今口湖鄉真切需要的,是當今文化、自然生態進而延伸附加的觀光領域倆者的範疇,以當今107、108年度文化部有三個專案,一個稱之為「知識文化資產」,另一是「建物聚落保存」動輒千萬的經費,但是雲林縣府、縣文化處文化資產課,卻將其視若無睹。別的不說,試問當初「下寮萬善同歸」相關「萬人堆」根本沒有按照原樣予以修繕良好,甚至任憑咸豐年間的石碑就直接立在戶外風吹雨淋。

 

       此外,還有「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北港製糖所口湖庄烏麻園驛站」至今也未修繕,另外像是「文生天主堂」那就更別說了。除此之外,大家僅只知曉,十七世紀是西方人,尤其以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為主,對外進行擴張的「大航海時代」。但是,時到當今,依舊有人會說「哼……,臺灣史沒有國際觀。」光為了這句,就要一再解釋很多次。

 

       但事實上真是如此嗎?當初荷蘭人、西班牙人為什麼要臺灣,鹿皮、香料、糖。華人為何每年寒風刺骨的冬季,總是循著洄游性魚類「鯔魚」,追逐牠們的魚訊來到臺灣西部沿海呢?

 

      大家更不曉得的是所熟知的牡蠣,閩南語俗稱的「蚵仔」其實早在十六世紀便是相當重要的產業。殆至當今為止,倘若臺灣西部沿海不要遭到政府的錯誤的、非永續的、高汙染的產業政策使然;就連臺灣大多數的學者專家也不願意理解的是,「養蚵產業」實際上從上下游的串蚵、插蚵棚、採收、鋟蚵、販售以及早期的附加產品石灰的取得,平均一年保守估計約略佔雲林縣高達幾億的產值;而這些基本上都還不包含餐飲業、運輸業,尤其是新型態的「生技產業」。

 

       更不知道的是,會曉得西班牙、法國沿海ㄧ帶的大生蠔,但是絕大多數的人們曉得原產地在哪裡嗎?正是源自於臺灣,在過去以葡、西、荷為主所俗稱「舊帝國主義」時期的十六、七世紀的「大航海時期」,再到爾後的英、法等國的海外拓展。

 

       然而,當荷蘭人佔領臺灣南部之後,西班牙人隨之而來佔領雞籠、淡水一帶,以當今的菲律賓〔【菲利浦二世】而得名〕為根據地,至於荷蘭東印度公司則是佔領當今印尼「巴達維亞」為根據地、葡萄牙僅據有「澳門」一帶。因此最重要的荷、西兩國,在臺灣兩者之間早先受阻於虎尾人溪(R.Favororolangh)的「虎尾人社群」以及當今彰化縣芳苑、大城、竹塘、二林一帶頗為剽悍的的「二林人社群」爭霸。此時的亞州如此,日本則是僅有平戶商館得以讓荷蘭、明帝國進行貿易。

 

      那麼,在太平洋岸的東側,當時候呢,則是「荷蘭西印度公司」佔領當今紐約河「曼哈頓島」,並進一步在島上興建「阿姆斯特丹城」作為據點;此外西班牙則占有多數當今的南美洲,以及今日美國密西西比河以西到太平洋岸。

 

    那麼這一條當時相當重要「海上絲路」的聯通,試問沒有世界史的連動關係嗎?而當今的口湖鄉呢,當時多數還是屬於「笨港內海」的範圍所在,ㄧ般沿海耆老所慣稱的「內海仔」,依照當今地理學來說則是指「潟湖地形」;當時由當今雲林依序往南,尚且有麻豆一帶的「倒風內海」、赤崁一帶「臺江內海」與高雄茄萣、臺南鹽埕一帶的「蟯港內海」等。

 

    十六、七世紀,主要活躍於此的便是原住民族,甚至相當剽悍的阻礙了荷蘭人驅趕臺灣北部地區的西班牙人根據地,在此前提之下,於是乎荷蘭大員長官依次掃蕩了西拉雅族社之後,決定由新港社、目嘉溜灣、蕭壟、麻豆等西拉雅聯軍,先行盪平當今嘉義丘陵臺地一帶的大武壟族社群,隨之往北進軍以海陸會師進軍模式,登陸掃蕩今日雲林縣境內的原住民族社。

 

       試問,這樣的歷史不重要嘛!更何況在民國九十八年到一百年之間(2009~2011),當時的雲林縣文化處,委託中研院劉益昌教授針對雲林縣二十鄉鎮市考古遺址總普查,最後結果呢,有哪些鄉鎮民意代表、議員重視呢!

 

      那麼,當時的華人呢?以當今福建、廣東ㄧ帶因受限於天然地形因素,山多平原少的緣故,因此多數要不淪落為明清之際,官方所謂的「流寇」、「遊民」之輩;要不便是考試求取功名者眾,更甚者進一步乾脆向南洋ㄧ帶外移經商。那麼,在那個時空背景之下,真得如同過去教科書洗腦教育所言「唐山過台灣,欲過烏水溝,心肝結歸丸,九死一回頭。」既然這麼危險,何以還要向外發展,就如先前所言「山多平原少」的福建、廣東沿海生存空間的資源競逐所致,於是不得不冒險渡海來臺拓墾,只要肯努力人人有機會。

 

      這一方面所謂的「十七世紀華工移民史」就如同當今來到臺灣找工作,卻遭仲介剝削、欺壓、老闆苛刻的東南亞外勞是相同的道理。那麼,當時候ㄧ般來說福建、廣東沿海ㄧ帶的華人對外遷徙,主要港口分別是泉州港、廣州港兩地所移出居多,而當時候除了擔任「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奴工之外。

 

       另一類來到臺灣的華人,則是較有一定資金規模和有特殊背景者,透過資金較為雄厚,政商關係良好的「紅頂商人」,糾集原鄉勞工作為漁船、商船的苦力,其中最種要的因素在於每年農曆十一月到隔年的一月左右,追逐洄游性魚類「鯔魚」,或稱之為「烏鯔」、「烏魚」到臺灣西部沿海ㄧ帶。嗣後將捕撈的鯔魚,取其母魚腹中「魚卵」,然後予以進行加工,期間的手續可說相當繁雜的,才得以製作成高經濟價值,附加價值極高的商品進行販售,也就是如今大家所熟知的「烏魚子」,藉此販售謀得一絲錢財。

 

       此外,海濱植物生態系中,最為常見的「木麻黃」,更是早先在十七、八世紀臺灣在荷據時期相當重要的外銷物品。到了日本時代臺灣海岸地區更被當時的臺灣總督府在沿海暨溪河護岸定沙防風工程之中,作為「保安林」使用,無論是濁水溪岸,或是新、舊虎尾溪,乃至於北港溪岸ㄧ直到筆者民國75年(1986)左右都是如此。當今像是口湖鄉隔壁的四湖鄉「三條崙」海清宮附近,尚且還保有一片被人們暱稱「臺灣亞馬遜—黑森林」的木麻黃防風林存在,反觀口湖鄉呢。

 

       那麼如今呢,竟被當今臺灣社會所謂號稱「高等教育普及者」視為落後、荒涼的嗎?不僅如此,更誇張的是同樣屬於交通部國家風景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一路從金山、石門、萬里,對於沿海平原生態系的地質、植物全數都設有中英日文「解說告示牌」。

 

       那麼自身出外到北部的某些雲林縣民竟然誇張到,ㄧ再於「雲嘉濱海國家風景區口湖遊客中心」或「口湖鄉公所留言板」留言洗版,認為「滯洪池、海岸ㄧ帶雜草叢生」,如此行為簡直居心叵測,不是相當諷刺的奇怪標準。

 

       更何況在海濱地區,馬鞍藤是最靠近海岸,開著紫色小花,具有相當強的定砂作用,請問有人知道嗎。試問,還是又要牽扯「國際觀」,還是只會說那是野草。除此之外,像是大家所熟知的「林投樹」,竟然臺灣些許少數六、七年級家長和國小教師,一再的渲染說那樹種很陰,不應該導覽介紹,也不需認識,更不需讓牠存活。甚至要莘莘學子不要認識、不要介紹、不要靠近。殊不知那不僅在臺灣西部海岸常見,北海岸亦然;加上早期臺灣和中國共產黨的敵對關係,另一方面,也借用林投葉的灌叢葉子上面多刺,防止「水鬼」登陸。更甚者,其果實長得猶如縮小版的鳳梨,也是濱海地區早先若是生活條件困苦的,或是當今所謂的「救荒植物」。

 

       另外像是口湖鄉境內有兩個聚落以植物命名,稱之為「上椬梧」、「下椬梧」,結果請問一下當今全口湖鄉境內真能見到灌木長成一整片叢林的椬梧樹又有多少,保守估計應該若有五千株左右就要偷笑了,但是北海岸那邊卻形成一整片上萬株的椬梧樹叢聚林。那麼,口湖鄉的「上椬梧」、「下椬梧」兩個聚落又應該如何名實相符呢!

 

       除此之外,先前竟然有人反映說滯洪池ㄧ帶長一大堆「海草桐」,叫做野草太多,而且還是出自於某國立大學的學生。反觀北觀國家風景區、安平港歷史國家風景區、高美濕地等,人家是如何維護當地的歷史文化、環境生態,ㄧ般此類是形成低矮灌叢(較椬梧樹低),早期沿海人家依賴他們作第二批抵擋海風鹽害的灌叢;除此之外,另一方面倘若家境較為困難者,又因為草海桐的嫩葉和果實都是具有可食用性,只不過味道不佳,ㄧ般通常是野外緊急救難性質的「救荒野菜」。

 

       不僅如此,更甚者因為海草桐的莖、葉或根作為醫療藥用,早期交通不便,因為他的莖內髓質發達,猶如中海拔的「蓪草心」,因此又稱為「海蓪草」是用來做為高級用質、藝術用紙的材料,尤其此類藝術用紙主要是製作完成後,外銷日本居多。結果先前竟然ㄧ直反映鄉公所說滯洪池與海岸、河堤ㄧ帶到處是「高級野草」,那豈不是貽笑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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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volang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