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五年﹝2006年﹞三月初,當雲林縣的蘇縣長帶領各處室主管到臺中縣進行觀摩交流之後,大家在探討臺中縣的后豐鐵馬道時,在欣羨他人的觀光文化產業推動的如火如荼的時候,試問后豐鐵馬道亦或是其餘筆者所論及的南投縣集集鎮的綠色隧道時,似乎一再除了去強調他人在這些方面現今的成果為何,卻忽略了在這過程當中當地縣市政府及議員、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乃至於當地的村里長和社區居民相互合作配合付出多少心血作了多少努力和配合,而不是一味地扯後腿。

       
反觀雲林縣境內,光斗六市的太平路不但雖然說有其長遠的歷史背景,更有許多建築特色的呈現等人文意涵,但是卻是交通打節紛亂的地方,居住在當地的居民原先未進行造街之前,整條馬路從圓環到雲林溪幾乎可以用醃醃一息來形容;然而進行全面造街改造之後,除了原先居住戶的轉型生意之外,更引進了一批外來的店家開店營生。這本來是件非常好的事情;然而原屋主卻因為仗著初期的聲名大噪將店租三級跳,導致承租店家叫苦連天,再加上居住在該條街上的地方民代帶頭反對封街,導致原先初期慕名遠道而來的遊客,從下斗六火車站之後,即便徒步來到太平路想放輕鬆的逛街一番,但卻又必須面對在馬路上奔馳、橫行的汽機車提心吊膽,但是開店的店家卻對於觀光客提出的批評置若罔聞、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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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縣北港地區的大部分人士似乎並沒有將臺灣的歷史讀通,而且再加上以大臺北中心思想為中心所長期透過媒體扭曲的歷史空間錯覺的謬誤,其所列舉北港自古便屬於諸羅縣的論點,表面上看來似乎很對,但基本上是滿有問題的;何以如此說呢?


       根據康熙年間諸羅知縣周鍾瑄主編,陳夢林主修的《諸羅縣志》記載,諸羅縣所轄之範圍幾乎包含整個現今的臺灣全部一半以上,將其分為南北兩路,東南至蔦松溪與鳳山縣為界,西南與臺灣府相界,北至後山卑南覔境。但也正因如此北路所轄之廣衾,為便於至臺灣府洽公辦理所需,因而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滿清政府將在臺的明鄭王朝消滅後,設治以來便一直常駐佳里興﹝也就是現在的臺南縣佳里鎮﹞,而未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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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六市雲林溪的規劃乃至於綠美化,甚至是早期由縣府所提出的『籽公園計劃』,實際上是整體雲林縣跨鄉鎮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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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民國九十五年﹝西元2006年﹞在斗六市所新建的棒球場接近完工前後,人們所談論到的若不是十月的全運會,便是『雲林縣斗六市朱丹灣棒球場』命名的爭議,亦或是職棒再民國九十六年﹝西元2007年﹞九月十一日的雲林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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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在雲林縣共有五大書院,,分別是現今他裏霧堡『奎文書院』、西螺堡『振文書院』、『修文書院』,另一座在現今之南投縣竹山鎮;而包含斗六市﹝斗六堡﹞在內,其中之一便是位在現今斗六市的『龍門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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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雲林縣斗南鎮舊社里,有一座灌溉用的大埤圳。當地的人們都稱它為「他里霧埤」。然而這名稱,據當地老一輩的人說,是從過去斗南的舊稱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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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雲林縣大埤鄉的箔雁岸庄,隸屬於松竹村的松東部落。在這村落的後邊有一條大水圳,在當地老一輩的人都說它有一個很美的名字稱之為「霞芭蓮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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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雲林縣虎尾鎮,長久以來歷任首長只是不斷賤賣人民財產,甚至晚近有某些人士,一再破壞圓環旁之東市場,乃至於直到其遭到大火波及正使此有某種意圖之輩稱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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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北港鎮南陽國小保留日式木屋 見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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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一個位居濁水溪以南、北港溪以北的縣市,共轄有二十個鄉鎮市;在寶島福爾摩莎─臺灣西部濁水溪沖積扇平原上,久遠的歷史擁有許多的歷史文化考古遺址,如:斗六市境內的斗六門遺址、社口遺址、梅林遺址、湖山寮遺址、番仔溝遺址,或者是林內鄉境內的湖本南遺址、坪頂遺址,斗南鎮的他里霧遺址,又或者是古坑鄉境內的崁頭厝遺址、橫山遺址、青山坪遺址、大湖口遺址、倒孔山遺址、旗山遺址(崁頂遺址)、大坪頂遺址,又或者是近海沖積扇平原地區,如崙背鄉的豐榮遺址、貓兒干遺址、崁頂遺址,麥寮鄉的雷厝遺址、施厝寮遺址等,上自舊石器時代,歷經金屬器時代,下至新石器時代,光是如此便上下長達四五千年之久。

 

      至於晚近的南島語系原住民及漢民族移民的遺址,如北港鎮的『古笨港遺址』卻也一樣沒受到政府的重視,反倒是北港溪南岸的嘉義縣政府較有積極的作為將其規劃為小型的『古笨港戶外考古文化園區』。除此之外,在明清時期方誌經常提到的『南社』乃是屬於原住民族的社欲之ㄧ,但即使到現今仍還很難確定在哪個鄉鎮;只有在日治時期所調查出版的《雲林沿革史》和後來經民間所收藏被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取走所編輯的《笨港古文書專輯》中所蒐羅早期漢人拓墾臺灣初期的古文書,大略知道早期平埔族原住民『南社』的社域大概在現今的東勢、臺西、褒忠三個鄰近鄉境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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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為雲林人並不能只單純一個鄉鎮好就好,不要動不動就想引進同質性與臺北相同的流行文化才算是『所謂的進步』,那反而會被他人暗地裡看笑話;因此本人於二○○四年、二○○五年和二○○六年多次到北港鎮進行歷史建築的田調攝影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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